各相关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古村古镇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协同创新中心综合改革方案(试行)》(校学研字[2020]2号)(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古村古镇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
1.潜心从事传统聚落相关研究,编制转移至中心的专职研究岗;
2.兼职从事传统聚落相关研究,编制在相关学院的兼职研究岗。
二、申请要求
1.专兼职研究人员申请加入和申请退出均须严格按照《方案》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进行。
2.目前编制在中心的人员,愿意继续在中心从事科研工作,可以直接认定为中心的专职研究岗人员,不需要填报相关表格。
3.目前编制在相关学院(城旅、计算机、美术、音乐、新闻等)的老师,有意加入中心专职从事传统聚落相关研究的老师,填报《衡阳师范学院古村古镇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专、兼职科研人员申请表》(附件二)中的专职人员申请表。
4. 目前编制在相关学院(城旅、计算机、美术、音乐、新闻等)的老师,有意加入中心(编制仍在相关学院)兼职从事传统聚落相关研究的老师,填报《衡阳师范学院古村古镇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专、兼职科研人员申请表》(附件二)中的兼职人员申请表。
5. 目前编制在中心的人员,因个人原因不愿意继续在中心从事科研工作,填报《衡阳师范学院古村古镇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专职人员退出申请表》(附件三),申请退出中心,回相关学院从事教学或教辅工作。
三、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上述相应表格,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2.中心评议小组审核。中心组织评议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并签署材料审核意见。
3.主管副校长审核。中心将评议小组审议结果报主管副校长审核,并签署材料审核意见。
4.公布结果。
5.人事处备案。对涉及到编制改变的人员,报人事处备案。
四、时间安排
1.2020年4月20日之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所在学院签字审核。
2.2020年4月27日之前,中心评议小组审核。
3.2020年5月10日之前,完成校领导审批。
4.2020年5月20日之前,完成人事处备案,申报材料存档等后续工作。
五、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的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在衡阳师范学院古村古镇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协同创新中心网站下载,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
2.纸质材料装订
(1)申请人须将《衡阳师范学院古村古镇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专兼职人员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2)附件材料包括:代表性论著(刊物首页、目录页、正文全文)和课题(项目立项审批书)复印件。
(3)申请退出者只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古村古镇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专职人员退出申请表》,无需提供附件材料。
3.电子文档材料以“××申请加入(退出)材料”为文件夹压缩,内含汇总表和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申请人材料文件夹。
六、联系方式
1.纸质材料报送至协同创新中心60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765351623@qq.com。
2.联系人:杨琴 电话:15343356975
附件:
1. 《衡阳师范学院古村古镇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协同创新中心综合改革方案(试行)》
2.《衡阳师范学院古村古镇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专、兼职科研人员申请表》
3.《衡阳师范学院古村古镇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专职人员退出申请表》
4.《衡阳师范学院古村古镇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专、兼职科研人员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古村古镇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协同创新中心
2020年4月10日